公司資訊申報新制上路




【107年11月1日開始申報】公司資訊申報新制上路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(CTP)上線

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,公司法新增22條之1規定,公司資訊申報新制,經濟部指定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構封閉式的「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(CTP)」,供公司定期申報。

一、申報義務人
1.公司負責人(董事長)
2.得委託代理人

二、申報資訊
1.對象: 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。
2.申報資料:
1)姓名或名稱。
2)國籍。
3)出生年月日或設立登記之年月日。
4)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或統一編號。
5)持股數或出資額。
6)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。
3.經理人:依本法辦妥公司登記之本公司經理人。

三、申報期間
1.首次申報: 107年10月31日前設立之公司,應於107年11月1日至108年1月31日向資訊平臺首次申報。
2.變動申報:申報資料如有變動者,公司應於變動後15日內,向資訊平臺辦理變動申報。
3.年度申報:109年起,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,就截至前一年度12月31日止之資料,向資訊平臺辦理年度申報。

四、罰則
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之公司,經主管機關限期通知改正仍未改正者,處新臺幣5-50萬元以下罰緩,經再限期通知改正仍未改正者,將按次處新臺幣50-500萬元罰鍰,最重將被廢止公司登記。

※凱博可提供相關申報作業的服務,若有需求,請洽詢相關顧問人員。

※聯絡窗口:
Sarah Yen 顏經理
電話:+886-2-2772-3111#152
傳真:+886-2-2772-1192
電郵:sarah.yen@kspcpa.com